巴彦猪肉,黑龙江省巴彦县特产,中国地理标志产品(农产品地理标志)。巴彦县养猪业历史悠久,生猪养殖的品质和技术成熟程度处于国际先进水平。
据1927年(民国六年)《巴彦县志》记载:“巴彦汉晋时期为夫余之地”。据张向凌《建议学点黑龙江省历史》所述:夫余约建国于公元前三世纪即战国末期。巴彦县养猪业由来以久,《后汉书·夫余传》记载:“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、大使者、大使、使者。”1860年(清代咸丰年间)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在此处设立开垦行局,进行土地的大量放垦,养殖的猪以当地的猪为主。据《东省丛刊》记载,1913年(民国2年)巴彦县“卖却之家畜惟牛与猪,牛每年卖千头至千五百头,猪五千至六千口,牛先送往呼兰市场,由呼兰便驱往哈尔滨,猪则送往哈尔滨,鸡鸭无运至他处出卖,卵用汽船远销黑龙江省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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